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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开信用证
公司可以承接代理进出口的客户信用证业务: 一、代理费: 以电汇方式付汇,按与外商签定合同金额的1.5%乘以付汇时的外汇汇率或进口税单上的外汇汇率收取。 以信用证方式付汇,代理开信用证统一按与外商签定合同金额的1.5%乘以信用证付汇时的外汇汇率收取。
二、其他抽单,换单, 办理机电办进口登记表,进口化妆品食品标签, 通关, 提货, 以及国内运输等费用以实际花费结算。在通关过程中出现查验及熏蒸等费用按实际结算。
三、以电汇方式付汇,收取付汇金额的0.1%银行手续费, 以信用证付汇收取付汇金额的0.15%银行手续费。
四、以信用证付汇,收取开证金额的30%保证金, 如为远期信用证则需提交相应的担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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